比选编号: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那曲市色尼区尼玛乡司法所建设项目,已由色区发改发11号批准建设,比选人为:色尼区人民*府。本项目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项目性质:新建;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比选范围:司法局.64㎡,附属工程及设备工器具购置;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
2.5建设地点:色尼区尼玛乡;
2.6计划工期:3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资格要求:
3.1须具备建设行*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农牧民施工队;
3.2区外企业必须具备有效《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登记证》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年04月28日至年04月30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色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楼会议室报名。
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公证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
(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区外企业必须具备有效《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登记证》;
4.1比选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申请人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色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栏》、《色尼区*府新闻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色尼区人民*府
联系人:扎央
代理机构:云南润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万有
日期:年04月28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